2006年7月31日
 
   面向全球华裔青少年的动漫年度大赛――GCCC世界华裔青少年华文卡通原创大赛正式启动。该项比赛由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主办,中国华文教育卡通工程办公室承办。即日起,全球华裔青少年均可登陆中国侨网http://www.chinaqw.com.cn提交自己的作品。
 
 
组委会为使大赛评选公平、公正,特将作品类别按照专业、业余、年龄进行分组:
 
专业组:从事专业漫画创作的个人、团体、单位等。
学生组:高等艺术类院校的在校学生等(含研究生、大学、高职)。
业余组:未接受专业艺术教育、未从事专业漫画创作的个人、团体等爱好者。
儿童组(12岁以下)、少年组(12-18岁)、青年组(18岁以上)
 
专业组:从事专业漫画创作的个人、团体、单位等。
学生组:高等艺术类院校的在校学生等(含研究生、大学、高职)。
业余组:未接受专业艺术教育、未从事专业漫画创作的个人、团体等爱好者。
儿童组(12岁以下)、少年组(12-18岁)、青年组(18岁以上)
 
    以弘扬中华民族五千年的灿烂文化为宗旨,以历史、人物、古迹、景观、风土人情、传说、文化遗产等中华文化精髓为主题,以动画、漫画、CG静祯等形式为表现方式的动漫作品。
 
·静态图像类
单幅漫画、多格漫画、连环漫画、
卡通形象、CG静祯
·动态类图像
电视动画片、动画短片(2D / 3D)、
动画宣传片(含样片<片花>、广告、
片头、城市<古迹、景观>宣传片、
游戏宣传片等)、网络动画
 
 
● 参赛的影片作品需存储在DVD或CD光盘中,影片分辨率为 720*480或720*576。
● 电视动画片需提供头、中、尾三集参评。
● 连环漫画需提供一个完整章节参评。
● 漫画、CG静帧等静态图像类作品,可以是手绘,电脑绘画等方式完成的,黑白、彩色不限(黑白原稿必须为黑色墨水稿,不收铅笔稿;手绘彩色原稿必须使用水粉、水彩、油彩或丙烯等专业颜料,不收蜡笔、粉笔和彩色铅笔等稿);参赛作品尺寸、材料不限;请将电子作品刻录于光盘中参赛。

 
1. 所有参赛作品的个人和团体必须拥有该节目版权。
2. 参赛作品可以是没有播出和发行的,但必须是2000年1月以
后制作完成的。
3. 动态图像类作品须提供6张不同画面的 TIFF 格式
(800×600pixels)的剧照。
4. 参赛者可提供用于宣传的作品片段,如没有提供,组委会
有权使用作品片段用于电视和网络宣传。
5. 所有参赛作品不退还,并将进入“华文卡通原创大赛”评
选节目资料库。
6. 组委会有权编辑出版获奖及优秀作品。
7. 参赛作品的寄送费用和保险由参评者自己负责。组委会负
责参评作品的保管,不承担作品和资料在寄送过程中遗失
或损坏所引起的一切费用。
8. 每人提交作品数量不限;每一张作品均需填写一张表格。
 
评委:
  参赛作品将由组委会聘请国际著名的专家学者担任评审,
以保证评出的获奖作品具有权威性、国际性和专业性。

评选:
采用初选以及国际、国内评委评审团评奖的方式。
①首轮海选:2006年8月1日-8月10日;作品提交后由组委会统
一归类筛选,进入入围作品。
②初评:2006年8月20日-8月31日;由评委会在入围作品中评选
出每个奖项的提名作品。
③终评:2006年9月5日-9月15日;由国际、国内评委组成的评
审团在提名作品中最终评选出获奖作品。

颁奖典礼:
  2006年10月20日;将隆重举行盛大的“世界华裔青少年华
文卡通原创大赛颁奖典礼”,颁发各项大奖。
届时将有电视、网络、平面等海内外华文媒体进行全程报
道。
 
·获奖者将荣获大赛评委会颁发的由全球评委亲笔签名认证的
“荣誉证书”
·海外华裔青少年获奖者将被邀请来华参加“中华文化之旅
——夏令营”。
 
  最佳单幅漫画奖   优秀单幅漫画奖    提名奖
最佳多格漫画奖   优秀多格漫画奖    提名奖
最佳连环漫画奖   优秀连环漫画奖    提名奖
最佳卡通形象奖   优秀卡通形象奖    提名奖
最佳CG静祯奖    优秀CG静祯奖     提名奖
最具人气漫画作品(大众评选)
最具人气CG静祯作品(大众评选)
最具人气卡通形象(大众评选)
  最佳电视动画片奖   优秀电视动画片奖  提名奖
最佳动画短片奖    优秀动画短片奖   提名奖
最佳动画宣传片奖   优秀动画宣传片奖  提名奖
最佳网络动画奖    优秀网络动画奖   提名奖
最具人气动画作品(大众评选)
 
在征得报名者同意后,参赛作品:
1. 将在海内外华文媒体重点宣传。
2. 获奖作品将被收录于“华文卡通大赛优秀作品集”。
3. 将在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网站、中国侨网上作宣传推广。
4. 将在2006(第五届)中国卡通产业论坛上进行宣传推广。
5. 将在电视媒体、网络媒体、平面媒体进行与评选有关的宣传推广。
6. 将由组委会推荐参加国际同类节目的评奖。
 
1. 参赛者应完全遵守“大赛”的评选规则。
2. 组委会拥有对选送节目参评资格和分类的决定权。
3. 评委会将有权根据作品的评选情况,在某奖项下评选出一个以上的作品或保留某奖项的空缺。
4. 组委会负责修订和解释本规则。
 
世界华裔青少年华文卡通原创大赛组委会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后广平胡同38号国英公寓9B
邮 编:100035
联系人:孙志民、刘星明、杨绍燕、夏云
电 话:8610-66503993 66503991 66503992 66503539 66503540
传 真:8610-66503541
邮 箱:gccc2006@yahoo.com
注:请在信封左下角写明“GCCC参赛作品”,以便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