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留学人员如何参加申报“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报时应注意什么?该提交那些材料等问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法律事务部主任龙曼日前应《神州学人》之邀作了解答。2004年共有204名自费留学生获得“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结合2003年~2004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两届评审情况,我们认为留学人员参与申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首先要端正心态。每一个参加评选的人应该正确对待奖学金的申请,尤其应该对评选结果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有竞争就有淘汰,要相信强中更有强中手。一旦落选,应该有勇气来面对,不应该影响自己今后的学习和生活。
(2)是否符合资格。在读一年级(不含)以上、40岁以下的自费博士生有资格申报;根据各国的实际情况,申报资格会有所不同,所以,申报前应特别留意教育处网站公告和通知要求。
(3)注意申报时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每年9月1日~10月31日期间到我驻外使(领)馆的教育处(组)领取申请表格,并据实填写,一式三份以邮寄或面交方式交到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
(4)关于准备材料。材料一定要准备充分,如果提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或没有发表过任何学术论文的,专家对其学术水平无从判断,初审时则难以入围。
(5)关于评审办法。评审主要采取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办法。由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组织初审,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国内专家终审。
(6)关于申请程序。国外:(a)个人申请(b)资格审查(c)专家初审择优选拔(d)推荐人选公示(e)向国内推荐国内:(a)专家评审(b)二次公示(c)专家复议(d)报请教育部审批(e)获奖结果公布。
(7)个人申请须提交的材料:申请表、导师推荐信、硕士学位、护照复印件、在国外读博期间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及研究成果、课题的中文说明、博士生注册证明、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邀请函、发表会议论文等情况的证明。
(来源/神州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