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落实侨务政策

    
    “四人帮”干扰破坏,损失比较大,有好多应该做的事都没有人管。比如,海外侨胞、台湾同胞的事情,过去都有机构管,后来统统没有了。不仅国内遭灾,你们也受难。现在党中央粉碎了“四人帮”,这些问题就可以提出来了。过去“四人帮”横行时,有好多问题不能提,现在可以提出来了。该解决的解决,该恢复的恢复,该改善的改善。但问题要一个一个地解决,一下子把“四人帮”破坏的东西都改过来,也不可能。毛主席经常讲,饭要一口一口地吃。因为“四人帮”破坏涉及的问题比较大,方面比较多,范围比较广,解决也得一步一步来。
    
    接见参加国庆活动的华侨、华人、台港澳同胞旅行团部分成员时的讲话(1977年9月29日)
    
    
    说什么“海外关系”复杂不能信任,这种说法是反动的。我们现在不是海外关系太多,而是太少。海外关系是个好东西,可以打开各方面的关系。“四人帮”胡说什么“地、富、反、坏、侨”,把华侨同地、富、反、坏并列起来。这种错误说法和做法一定要纠正过来,要做大量工作,进行政策教育,全国执行。中央已下了这个决心。对愿意出去的人,不要搞得那么紧,继承遗产、娶亲等等,都可以出去。回来的也欢迎。
    
    接见港澳同胞国庆代表团和香港知名人士利铭泽夫妇时的讲话(1977年10月2日)
    
    
    这类事今后会多起来,特别是华侨要求家属出国,我倾向放宽政策,利多弊少。
    
    在一封申请去美国投亲来信上的批语(197年12月20日)
    
    
    粉碎“四人帮”后,我们重新整顿了侨务政策。这个政策被“四人帮”破坏了,造成了混乱,他们把所有的海外关系都视为敌对关系,这反过来影响到中国境内的归侨,华侨在国内的亲属也受到压制。所以要整顿恢复我们的一贯政策。我们侨务政策的要点,第一条,就是鼓励华侨自愿选择住在国的国籍。华侨多的国家对华侨很有戒心,我们了解这一点,所以把鼓励华侨选择当地国籍作为重要的侨务政策。加入了住在国国籍的人,就是住在国的人,应该对所在国尽到他们自己的责任。第二条,我们也不能强迫愿意保留中国国籍的人加入住在国国籍。我们要求保留中国国籍的人要为住在国的发展和两国友谊做出贡献,遵守住在国的法律。理所当然的,中国要保护他们的合法权利,这也是国际惯例。第三条,我们历来不赞成双重国籍。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一贯政策。
    
    会见泰国总理江萨时的谈话(1978年3月30日)
    
    
    经过这一年的时间,我们国家各行各业的基本方针、基本政策,理出了一个基本头绪。但要做很多具体工作,还要继续不断地总结经验。大的方面,主要是国内的政策,正确的要肯定、要恢复,需要重申的要重申,不足的要作一些新的规定。这些要重申的政策,都是过去毛主席、周总理制定的。例如侨务政策,全部是过去的,没有新的。最近泰国就讲侨务预备会议在东南亚引起的反响很大。江萨总理告诉我,东南亚好几个国家都在担心。我告诉他,没有新的,还是过去的政策,不过是重申。无非是三条。第一条,鼓励华侨加入住在国的国籍。加入了住在国的国籍,理所当然地就要遵守住在国的法律,尽公民的义务。当然,他们还会起一个作用,就是加强我们国家同住在国之间的友谊,人民之间的友谊。过去是这样,今后也是这样。第二条,不能强迫华侨加入住在国的国籍,必须根据自愿。他们保留自己的国籍,也要遵守住在国的法律。而中国政府也有责任保护他们的合法权利。第三条,不赞成实行双重国籍。我们以前一贯是这样做的。江萨总理说,这样就放心了。可惜过去这些政策他们不太了解。这样的政策全部是重申。
    
    接见在京参观的华侨、华人代表时的讲话(1978年4月30日)
    
    
    我们说的重申侨务政策,就是重申和恢复过去毛主席、周总理在世时制定的侨务政策。但这一重申,就引起了问题。有的朋友,有的国家,提出这个重申是不是中国对于华侨政策有什么变化?我们坦率地告诉朋友们,没有变。这就是:
    
    第一条,中国政府鼓励华侨加入居住国国籍。凡是加入居住国国籍的,应该全部享受和履行所在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在华侨选择国籍的问题上,我们不能勉强。当然,现在还没有加入泰国国籍的,将来自愿加入,我们赞成,我们鼓励。但是愿保留中国国籍、实在不愿意加入泰籍的,我们不强迫,但这一部分人应该遵守居住国的法律,尊重居住国风俗习惯,同居住国人民友好相处,尽其力所能及的力量,帮助居住国发展。对这一部分华侨,理所当然地按国际惯例,保护他们的合法权利,不是非法权利。相应的,不存在双重国籍。我想这样的政策是合情合理的。
    
    泰国政府、泰国人民对华侨是友好的,不能说个别问题都没有,但总的说来是友好相处,对此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是满意的。加入泰国国籍的,尤其是保留中国国籍的华侨,应该同泰国人民友好相处,亲密无间。
    
    在泰国曼谷接见华侨、华人代表时的讲话(1978年11月9日)
    
    
    林彪、“四人帮”横行的时期,把侨务方面的政策搞得乱七八糟。在国内,不管华侨还是华人的亲属都遭到摧残,动不动就说是有海外关系。有海外关系就是叛国,不少人被捕入狱。华侨、华人不能到中国探望亲属,也不能互相通信。这方面在中国国内牵涉到几千万人。因此,现在我们重申了对华侨、华人的政策。无非是三条。一、我们赞成和鼓励华侨加入居住国的国籍。入籍后,他们就自动失去中国国籍。他们就要完全遵守居住国的法律法令,享受和履行同其他公民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入籍的,我们继续鼓励他们自愿地加入居住国国籍。二、总有一些人不愿加入居住国国籍,要保留中国国籍。对这部分人,我们要求他们遵守居住国的法律,同当地的人民和睦相处,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当然,他们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这是个国际惯例。三、我们不承认双重国籍。
    
    华侨是长期历史所形成的。中国人到世界各地,特别是到东南亚,是历史形成的。历史形成了这样的问题,我们只能采取这三条原则来处理,不可能有别的办法。
    
    在新加坡会见新加坡总理李光耀时的谈话(1978年11月13日)
    
    
    华侨的房子,要承认他们的所有权,然后分期交还。
    
    在视察厦门听取汇报时的谈话(1984年2月)
    

相关文章
  □ 出版说明
  □ 一、拨乱反正落实侨务政策
  □ 二、发挥华侨作用 振兴中华民族
  □ (二)引进侨智 发展科技和教育
  □ (三)引进侨资 扩大对外开放
  □ 三、凝聚侨力实现祖国统一
  □ (二)争取整个中华民族的大团结
  □ 四、发展同各国友好关系

 

网站简介 | 栏目信箱 | 广告服务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