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是全国主要侨乡,爱国爱乡的广大海外粤籍乡亲,为广东省各项公益事业慷慨捐资赠物,折合人民币近400亿元,占全国侨捐总数约六成。其中,香港的李嘉诚先生为全国之最,为汕头大学就捐赠28亿元。如何维护和监管好侨捐项目是不可忽视的工作。5月12至15日,全国华侨捐赠工作会议在梅州召开,国务院侨办副主任马儒沛等出席。广东省在侨捐项目的监管工作得到国务院侨办的推介。
13日,省侨办主任吴锐成在会上介绍说,改革开放以来,省海外乡亲捐建教育、卫生、体育、基础设施、扶贫济困等项目逾2.4万个,建立各类公益基金近3000个。侨捐项目引领了广东公益事业的发展。但是,由于社会和历史原因,省一些地方和单位出现了违背捐赠人意愿、损害侨捐项目、改变公益用途的事情。为此,省从2006年开始,建立起了省、市、县、镇侨捐项目监管网络和制度,基本实现从过去侧重于受赠过程的管理到全面监管的过程。
省政府颁发了《广东省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项目监督管理办法》,以及配套规章《关于在全省建立侨捐项目监管制度的意见》,对受赠单位责任与义务、捐赠人权利、管理与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建立制度加强监管开辟了坦途、创造了良好环境。省侨捐项目都建立了完备的档案;受捐地的政府签订管理责任书,并向捐赠人颁发捐赠证书;同时,实施改变用途报批制度、受赠单位问责制度、审核备案制度、信息化管理制度、年度检查制度、公示制度。中山还根据乡镇遇到的监管疑难,编写《政策问答》提出规范处理办法供基层参考。省和各市的侨务和政府部门还及时纠正了一些违规的做法。
这些做法在全国是新鲜事物,侨捐监管工作由“侨务小课题”成为了“社会关注大焦点”,而且广受海内外关注,海内外媒体多篇幅的跟进报道,既宣传了侨法,树立了侨捐法规权威,又带动了社会和公众共同监管侨捐项目。这项工作有利于提升政府形象,更好地维护侨益和公共利益,对侨捐起到很好的鼓励作用。(林亚茗、沈卫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