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侨办实行服务侨企制度 维护侨商投资权益
2009年04月20日 15:58 来源:中国侨网
中国侨网消息:近日,广西自治区侨办制定了重点联系侨资企业制度,努力发挥侨力,加强和完善为侨资企业服务的机制,提高服务侨资企业的质量和水平,切实为侨资企业排忧解难,维护侨商投资的合法权益。该制度从2009年4月20日起实行。
制度内容包括:在全区选择30家侨资企业作为自治区侨办重点联系侨资企业,每年视侨资企业的发展情况进行调整;经科处为自治区侨办重点联系侨资企业牵头处室,每年制定重点联系侨资企业计划,协调办领导或相关处室每年对重点联系侨资企业进行两次以上的走访或电话联系;深入了解重点联系侨资企业的经营生产情况;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为侨资企业解决其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引导侨资企业依法经营,文明管理,提升企业形象;加强对重点联系侨资企业的宣传和扶持;组织重点侨资企业参加或协办侨务经济科技活动;为重点侨资企业引进海外人才、技术提供服务;重点联系侨资企业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和困难,积极协调当地侨办帮助解决;重点联系侨资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困难,由经科处提出协调处理建议,由办主任办公会议研究,以自治区侨办的名义商相关部门进行调处;加强与招商局、发改委、国土厅等部门的联系,为重点联系侨资企业提供投资信息;自治区侨办指导各市侨办开展服务侨资企业活动。
据悉,自治区侨办服务侨资企业应对金融危机,帮助侨资企业走出困境,采取了许多积极的举措,深入到侨资企业调研,汇总广西全区侨资企业在当前金融危机下的整体情况并形成报告上报上级部门,提出了帮助侨资企业走出困境的建议,积极主动的联系侨资企业,为他们服务。(广西侨办)
【编辑:孙金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