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种状况下,中侨委及时重申党的侨务政策,并针对运动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制订相应的政策措施。1958年5月的中侨委二届一次扩大会议、1958年12月的全国侨务工作会议、1959年6月的侨务汇报会议、1959年11月的党内侨务工作会议、1962年4月的中侨委三届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都强调要坚决执行对归侨、侨眷“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方针,采取措施解决归侨、侨眷的实际困难。
为制止对归侨、侨眷的歧视,改善其生活,各地根据侨务政策妥善处理歧视归侨、侨眷和侵犯侨汇、平调归侨房屋等“左”的做法,并在生活上、工作上给予归侨、侨眷适当的照顾。
凭侨汇收入购买统购统销物资,是这一时期实行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早在1957年3月,国务院批转的中侨委、外贸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争取侨汇问题”的报告中就提出,“为争取更多的侨汇以支援社会主义建设,从根本上解决有侨汇收入的侨眷的物资供应,应在尽可能的范围内满足有侨汇户的生活资料的需要”,各地应“根据统购统销政策实行一种适合争取侨汇的供应制度,即凭侨汇收入按一定比例供应的制度。”随后,归侨、侨眷凭侨汇收入购买统销物资的政策在各地普遍实行。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有侨汇户的物资供应问题,提高了归侨、侨眷争取侨汇的积极性。
凭侨汇收入购买统购统销物资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这几年的侨汇收入仍处于低水平,侨汇实绩仍不能令人满意。1962年上半年全国侨汇收入再一次出现了大幅度下降的趋势。1962年国家计划安排使用的侨汇为6000万美圆,但上半年全国实际仅收到侨汇2000多万美圆,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50%以上,是解放以来最低的一年。江苏省1962年上半年的侨汇收入只有39万美圆,仅为上年同期的78%。经过分析,侨务部门认为,侨汇收入保持低水平,其主要原因是国内物资供应依然紧张,凭侨汇证增加供应的物资不能满足侨汇户的需要,同时侨汇物资供应还存在着品种少、质量差、花色不全、货源没有保证等问题。
基于上述分析,侨务部门决定大幅度提高凭侨汇证增加物资供应的标准,同时增加供应物资的品种,提高供应物资的质量。1962年8月,江苏省召开侨务工作会议,研究如何扭转侨汇下降的趋势。会议决定:将每百元人民币侨汇供应15元的物资提高到65元物资,供应的粮食由原来的12市斤增加为80市斤,食油和食糖各由原来的2市斤提高到4市斤,棉布由10市尺增加为15市尺;将供售物资由原先的加价出售改为一律按平价出售,同时增加供售物资的品种、提高供应物资的质量;为切实做好供应工作,在侨汇较多市县成立“华侨特种物资供应小组”,在归侨、侨眷、侨生和港澳同胞家属较多的城市,设立专业商店或专柜,负责侨汇物资供应工作;加强侨汇物资管理,做到专项安排,专物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违反规定的,一律作为挪用国家外汇罪论处。[17]会后,江苏省特别成立了由商业厅、粮食厅、建设厅、供销社、省分行等部门组成的江苏省人民委员会侨汇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省的侨汇工作。[18]各地市召开侨汇户代表座谈会,听取侨汇户对做好侨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那些认为享受凭侨汇增加物资供应的优待是资产阶级生活方式,与国外亲友的正当联系是复杂的海外关系等错误观点进行批评教育,对私拆信封、追查侨汇来源、干涉侨汇用途等违反政策的行为进行检查纠正。
针对整风整社运动中出现的侵犯侨眷、归侨权益的事件,1962年中侨委通过了“关于农村整风整社运动中对平调侨眷房屋、家具、侵犯侨汇的处理意见”,其中规定:凡由公社或其他机关团体占用和公社统筹调剂的华侨房屋,必须坚决退还,并按使用时间补给合理租金;凡强迫侨眷归侨投资捐献的财物一律坚决退还,并付给应得的利息;平调侨眷、归侨的家畜及屋前房后的零星果树的应坚决退还并永远归个人所有,无法退还的,应折价赔偿。[19]
1961年前后,不少地方还开展了争取华侨和港澳同胞建筑汇款的工作,作为增加侨汇收入的一个重要手段。一些归侨、侨较多的城市建设华侨新村,采取优惠政策鼓励华侨和港澳同胞用侨汇购买;同时对华侨和港澳同胞自建房屋所需的建材、房基地等实行优惠政策,允许凭侨汇在城市建房的华侨或港澳同胞在农村的家属进城落户。
由于国家在争取侨汇工作方面态度坚决,措施得力,同时中国的经济困难逐步得以克服,侨汇收入不断上升。 1962年江苏全省侨汇收入达到110万美圆,是解放后侨汇收入最多的一年。[20]
三
1962年下半年,中国国民经济的严重困难逐步得到克服,国内形势开始好转。全国侨务工作经过采取措施纠正大跃进和人民公社时期出现的偏差,也走上了相对健康发展的道路。这时中共党内的“左”的错误思想重新抬头。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后,“左”的思想不可避免地对侨务工作产生了影响。
1963年3月22日,中侨委下发的《一九五八年以来侨务工作总结和当前的任务》提出“国内侨务工作应当根据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和最近中央工作会议的精神,对归侨、侨眷进行更加深入的国际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的教育,加强阶级教育和两条路线斗争的教育”,“侨务战线和全国其他战线上一样,都体现了有阶级、有阶级斗争、有人民内部矛盾,也有敌我矛盾。这些斗争始终是以各种形式存在的。” [21]1964年,中侨委在《关于一九五八年以来侨务工作总结和今后任务的报告》中提出“侨务工作也有复杂的阶级斗争和两条道路的斗争”,“侨务工作中两条道路的斗争是多方面的、复杂的,必须坚持政治第一,坚持同种种以公开或隐蔽方式宣扬资产阶级影响、进行资本主义活动的行为进行不断斗争才能正确地贯彻党的侨汇政策,完成侨汇任务”。[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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